為平反昭雪而鑄的岳飛大花錢 |
發(fā)布日期:12-09-12 16:23:07 泉友社區(qū) 新聞來源:收藏界 作者: |
圖片1 圖片2 江西 李訓剛 這枚大花錢材質青銅,直徑76毫米,厚約3.5毫米,重101克。正面是孝宗皇帝行書真跡“盡忠報國”,背面是坐觀兵書的岳飛像及其草書遺墨“還我河山”,展示著一位文武雙全的愛國將領形象。 民族英雄岳飛為南宋中興四將之首,紹興十一年(4141年)的除夕前一天,被當時的投降派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毒死于臨安風波亭,年僅39歲。宋高宗趙構死后,1162年,宋孝宗時下詔為岳飛復官,追謚武穆,建廟祭祀,封岳飛遺屬官爵和發(fā)撫恤金,同時鑄造這枚大花錢以紀念和表彰岳飛。 大花錢正面的“盡忠報國”之所以與民間所傳的“精忠報國”不同,有學者認為“精忠報國”四字是受宋高宗御賜“精忠岳飛”四字的誤導。岳飛刺字故事始見于元人所編的《宋史本傳》,書云:“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北宋滅亡后,國難當頭。在這國破家亡的危急時刻,岳母姚氏以大局為重,毅然送兒子投入這場保家衛(wèi)國的正義戰(zhàn)爭。她深知自己的兒子拜師周侗后,武藝高強,一身系于宋室安危,又怕兒子在復雜局勢下思想動搖,于是,臨行前,在兒子脊背上刺下了“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意在叮囑岳飛要時刻以國家民族大義為重。據(jù)史書記載,宋高宗為表彰岳飛立下的赫赫戰(zhàn)功,于公元1130年御賜“精忠岳飛”的旗幟一面。岳飛以后每回出征,都會揮舞大旗,士兵因此士氣大振。明清以后,“盡忠報國”就變成了“精忠報國”,這實際上是后人的誤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