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鑄行銀元考(周祥) |
本稿刊載于《錢幣》報2011年2月下旬,如需轉載,請務必注明來源于《錢幣》報,轉載于中國集幣在線(http://024w.cn/),謝謝! 傳世有黑龍江銀元銅樣,但有關黑龍江鑄造銀元的情況卻很少有比較完整的論述。本文通過對史料的收集與整理,就黑龍江銀元鑄造略陳淺見,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在清代后期光緒年間,許多地區(qū)都出現(xiàn)了銅錢流通缺乏的現(xiàn)象,黑龍江也不例外。為了挽救銅錢制度,光緒十五年(1889)以后廣東和湖北兩省先后開始鑄造銀元。光緒二十二年(1896)三月十七日,黑龍江將軍恩澤和增祺聯(lián)名上奏朝廷:“為黑龍江省制錢異常缺乏,請將部撥丙申年官兵俸餉劃解鄂省鼓鑄銀元,藉資補救,恭折仰祈圣鑒事。”① 在奏折中,黑龍江將軍恩澤和增祺詳細敘述了黑龍江省制錢流通的情況,以及由湖北代鑄銀元的銀兩來源: “竊查黑龍江省賦課所出,以呼蘭、綏化兩口廳為多,而制錢缺乏,并無來源,民間輸納賦課、貨賣物件概用鋪商憑帖,每銀一兩貴至三十吊、二十余吊不等,以致百物昂貴,生計日艱。奴才恩澤到任后,嚴飭兩廳責令各商收回憑帖,平減銀價。近雖稍減于前,照綏化廳易銀一兩猶須帖錢十五六吊,呼蘭次之,亦須五六吊。市廛之阻滯、圜法之不通實為各省所無。查昨準戶部議復御史陳其璋請鼓鑄銀元折內行令各省自行設局,仿照廣東、湖北辦理。如果購機器設廠一時未能應手,酌撥成本附鑄粵、鄂兩局。等因遵照在案。 奴才等詳細籌議,以江省之瘠苦,一時無此財力購機器鼓鑄,惟有按照部議,酌撥成本附入鄂省代鑄,以資利用而恤兵艱。查丙申年黑龍江官兵俸餉經戶部奏撥長蘆鹽課銀九千兩、福建鹽課銀三萬兩、直隸旗租銀四萬兩、安徽地丁銀三萬兩,現(xiàn)尚均未報解。合無仰懇天恩,飭下戶部咨行直隸、福建、安徽各督撫,將前撥銀兩如數(shù)提前劃解湖北局,代鑄大小銀元,俟有成數(shù),即行解交盛京戶部,由奴才等派員領解回江支放通行。至丙申年以前,各省協(xié)撥俸餉亦令源源報解,以紓兵用。” 根據(jù)奏折上的記錄和《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的記載②,同年的四月初一光緒皇帝將黑龍江將軍恩澤和增祺聯(lián)名的奏折交由戶部議奏,而《張之洞全集》中收錄的相關電牘則表明,這一奏折當時得到了清廷的批準。同時,我們還從張之洞與恩澤的電文往復中得到了湖北開始完成黑龍江代鑄銀元的時間信息。 光緒二十二年七月十四日,湖廣總督張之洞致黑龍 |